三十四、证券投资基金和社保基金
一、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等筹集资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基金。
二、社保基金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2)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采取社保基金理事会直接运作(低风险品种)与委托投资管理人运作(高风险品种)相结合的方式
(3)社保基金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
(4)社会保障基金货币资产的投资规定
A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50%。其中,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低于10%。在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高于社保基金银行存款总额的50%
B企业债、金融债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10%
C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40%
D全国社保基金境外投资的比例,按成本计算,不得超过全国社保基金总资产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