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卖空交易
1.卖空交易即融券业务,与融资业务正好相反,投资者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一定数量的证券卖出,当证券价格下降时再以当时的市场价格买人证券归还证券公司,自己则得到投资收益。
2.需要注意的是,融券交易没有平仓之前,投资者融券卖出所得资金除买券还券外,是不能用于其他用途的。
3.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的标的证券为股票的,须符合以下7个条件:
(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2)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3)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4)在过去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①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②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③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5)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6)股票交易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
(7)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