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情况下可不设备用泵:建筑高度小于54m的住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25L/s的建筑;建筑的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10L/s时。
2.消防水泵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40%,且宜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20%。
3.消防水泵应能手动启停和自动启动,且应确保从接到启泵信号到水泵正常运转的自动启动时间不应大于2min。消防水泵不应设置自动停泵的控制功能,停泵应有具有管理权限的工作人员根据火灾扑救情况确定。
4.消防水泵控制柜在平时应使消防水泵处于自动启泵状态,当自动水灭火系统为开式系统,且设置自动启动确有困难时,经论证后消防水泵可设置在手动启动状态,并应确保24h有人工值班。
5.消防水泵的双电源自动切换时间不应大于2s,一路电源与内燃机动力的切换时间不应大于15s。
6.消防水泵接合器的给水流量宜按每个10-15L/s的计算。每种水灭火系统的消防水泵结合其设置的数量应按系统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但当计算数量超过3个小时,可根据供水可靠性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