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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学历的人员报考执业药师,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学历(如自考、成考、函授等)工作年限可以累积计算,需同时提供前学历证明。
非全日制学历报考执业药师工作年限怎么计算
非全日制学历,如:自考 、成考、函授等,工作年限则可以累加计算,但是自2019年起,增加了一个第一学历的说法,考生必须在获得第一学历后,才可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
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初中>中专>非全日制本(专)科工作年限可以从中专毕业年算起。因为可以解释为:中专毕业即参加工作至今,而且在业余时间通过不懈努力取得非全日制本(专)科学历。初中>中专>中断N年>非日制本(专)科那么同上,工作年限可以从中专毕业年算起。
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认定
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后全职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工作时间的总和。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2021年海南除外)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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